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买海光电子 54.25%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拟参与竞买海光电子 54.25%股权的公告》,公司拟参
与竞买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光电”)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
牌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电子”)54.25%股权,
挂牌底价 10,904.49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参与竞买海光
电子 54.25%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司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网络竞价,以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
下: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产权转让的标的及价格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 54.25%股权公开挂牌转
让,挂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亿零玖佰零肆万肆仟玖佰元整 (小写
¥ 109,044,900 )。
(二)产权转让的方式及相关费用
上述转让标的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津产权”)发布转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
转让价格,最终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陆佰零肆万肆仟玖佰元
整(小写¥186,044,900 ),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相关费用如下:
本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
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本次交易过程中,
如协议成交则全部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需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增
值服务费等),均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如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则全部
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需支付的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均由
乙方承担。
(三)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条件、地点:
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一次付清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产权转让价款总额人
民币(大写)壹亿捌仟陆佰零肆万肆仟玖佰元整(小写¥ 186,044,900 )。按照
受让条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32,000,000 自动转为转让价款,剩余价款人民
币(大写)壹亿伍仟肆佰零肆万肆仟玖佰元整(小写¥ 154,044,900 )在本合同
签订后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一并结算。
(四) 转让价款划转事项
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乙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
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五)产权交割事项
至标的企业股权工商登记变更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
由乙方承接。
(六)产权转让的税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
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由双方自行承担。
(七)甲乙双方共同承诺:
(1)具有合法的权利、权力和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及本合同相关文件,
该等文件一经签署即按照其各自的条款构成对该方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2)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许可和授权,有权签署并履行本
合同;
(3)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为执行本次交易而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等约定的内
容;
(4)双方保证提供给天津产权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照天津产权的规定履
行所有程序。
(八)违约责任
不能履行,应按保证金额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
权请求返还保证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给乙
方。
价款,每逾期 1 天,应按价款总额的 0.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行评估,乙方应以该资产的评估值为基础,按照本次股权转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
相应款项。若该资产评估报告正式出具 30 日内乙方未向甲方支付相应价款,每
逾期 1 天,应按支付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向天津产权申请调解,也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予以认可的。
甲、乙双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前
甲、乙双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需将有关书面材料报天津产权备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下一步将尽快完成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及交割事项,并依据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