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机械: 兴业证券关于建设机械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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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陕西
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机械”、“公司”或“上市公司”)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担任建设机械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
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对建设机械进行了现场检
查。参加人员为齐明、陈垚杰。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建设机械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建设
机械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现场检查日的有关文件、资料,与上市公司管理人员
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上市公司
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
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上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建设机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文件;查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
和会议记录等资料,核对了上市公司相关公告;与上市公司相关高管进行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募集
资金专户使用情况等是否合规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亦未能督导
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目前,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积极整改,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制度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督导上市公司内审部门按期对上市公司以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进
行监督审计,并按年度出具内部报告进行审核,严格履行监管审计职责,保障公
司内部控制管理和募集资金监管。
其子公司未指定专人通过函证等方式,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
收账款等往来款项,未定期与供应商核对。目前,上市公司已要求庞源租赁严格
按照《陕西建设械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
定期与往来单位进行书面函证。如果金额不符,财务人员在收到询证函后,应及
时与往来单位取得联系,进行账务核对,保障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
应付账款等往来款项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除此之外,建设机械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相关治理制度得到有效执
行,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
度的要求履行职责;上市公司组织结构健全、清晰,并能实现有效运作,部门设
置能够体现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治理原则;公司内控环境良好,风险控制有效,
各项内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上市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支持性文件。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相关制度性文件、相关会议记录,查阅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的财务情况,并与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设机械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
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建设机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募
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查阅了公司
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并访谈了上市公司高管、财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
人员。
  建设机械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制度及管理监管方面,存在以下情况:
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承兑汇票额度,并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重机,不包括融资租赁方式进行的设备采购及其他物资的采购,而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庞源租赁”)以承兑汇票向供应商
支付的款项既有直接采购设备款,也有融资租赁设备款及配件款。庞源租赁仅针
对募集资金使用建立了台账,但未根据董事会审议的操作流程建立以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的台账,未逐笔统计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置换审批单仅
在款项用途中列明“承兑汇票置换”及置换金额,未列明供应商、承兑汇票支付
时间等,也未附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相关内控无法确保募集资金
仅用于直接采购大中型塔机。
同日支付承兑票据分次置换的情形,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等额置换原则不
符。
  针对上述情况,建设机械已从完善制度和强化执行两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用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中的具体操作流程,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并要求上海庞源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按月编制募集资金支付计
划,在募集资金支付计划中,明确申请单位、资金支付的供应商、月度计划支付
金额、对应的采购合同编号、支付方式等,其中在支付方式中注明是否系票据支
付形式,并按资金计划审批程序,由庞源租赁总会计师、庞源租赁执行董事、上
市公司财务部、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同时在台账中明确记录了承兑汇票支付对应的供应商、
支付金额及对应的合同号,同时,在台账中记录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时间。未来,
募集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机械将持续对募集项目支付票据情况、置换情况逐笔
登记入台账,列明供应商、承兑汇票支付时间,详细记录票据支付募集项目情况。
此外,庞源租赁已更新置换审批单,在申请置换时,需列明供应商、承兑汇票支
付时间以及对应的合同编号并要求合同仅限于采购大中型起重机等,由庞源租赁
总会计师、庞源租赁执行董事、上市公司财务部、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
书、上市公司董事长进行审批。
则置换使用承兑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杜绝不定期、不等额的情况。上市公司已建
立相关流程置换使用承兑票据支付募集资金,由庞源租赁总会计师、庞源租赁执
行董事、上市公司财务部、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上市公司董事长进
行审批。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新增“第六章 责任追究”相关
规定。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设机械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制度及管
理监管方面存在瑕疵,建设机械已积极整改,其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
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相关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决策文件、会议资料、相关合同、信息披露文件及原始凭证,并对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访谈。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设机械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
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
投资等情形。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相关财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相关行业报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行业发展和公
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经现场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设机械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上市公司应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
                          ”),对募集资金使用
方面、募集资金制度及管理监管方面及其他方面提出了整改要求。建设机械收到
《监管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将具体整改事项落实到各个责任部门,并由上市
公司管理层负责整改工作的开展及工作计划的具体执行事项,从完善制度和强化
执行两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保荐机构建议建设机械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
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
     四、向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建设机械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建设机械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及时安排检查人
员与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
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建设机械针对前期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
理与使用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情形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制度建立及执行进行了完善;公司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
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良
好。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齐明          孟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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