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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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
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以上 4 名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证券时报》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 87,000 股,注册
资本相应减少 87,000 元。鉴于注销股份数量占比较小,因此不会对公司股本结
构造成重要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
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公室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标题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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