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
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上述相关议案。
单》(211537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进
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5)
。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1153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公司收到反馈
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逐项落实,并按照
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问题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
题进行了补充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补充回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的补
充回复》。
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37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收到
二次反馈意见后,会同中介机构对二次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并逐项
落实,并按照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和问题回复。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91)和《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西南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由于公司披露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
机等都发生了变化,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反复沟通论证,公司决定终止
三、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终止 2021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属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情况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
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
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的变化情况等诸多
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
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终止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等相关事宜。
四、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