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3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
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 亿元。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541
号”文同意,公司 3.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19 年 9 月 11 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哈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73”。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和《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 年 2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
股份。
公司前期已办理了 202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引起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公司股份总数因可转债转股由 412,173,136 股增加至 412,188,895 股,注册资本
相应由 412,173,136 元增加至 412,188,895 元。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增加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93 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 年 12 月 29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登记工作,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由 412,188,895 股增加至 414,118,895 股,注册资本由 412,188,895 元增加至
三、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以上变动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
下: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2,173,136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4,118,895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2,173,136 股,均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4,118,895 股,均为
第十九条
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转债有关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
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故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 2020 年 2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20 年 2 月
了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宜。
本次是对自 2021 年 7 月 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以及
及修订《公司章程》。2021 年 11 月 22 日之后因可转债转股引起的公司注册资
本增加事项,公司后续将另行履行相应程序。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