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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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
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强先生、吴子富先
生、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吴汝来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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