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4 证券简称:游族网络 公告编号:2022-003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公司股东林漓、林芮璟、林小溪及其法定监护人XU FENFEN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林奇先生与红
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因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导致林奇先生名下质押在红塔
证券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性,拟被动减持股份预计不超过
(公告编号:2021-115)。
生生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19,702,00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3.99%。上述股
票经上海市浦东公证处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由其未成年
子女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三人共同继承,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女士系
未成年人林小溪、林芮璟及林漓(以下简称“继承人”)三人之母亲暨法定监护人,
继承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之股东权益统一由其法定监护人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
芬)女士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1 年 7 月 2 日,林奇先生名下共计 113,042,833 股公
司股份已通过继承非交易过户方式分别过户至三位继承人名下,其名下仍有
近日,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查询获悉,持股 5%以上股东林奇先
生名下质押在红塔证券的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期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 9,149,392 股。
基于上述情况,由林奇、林漓、林芮璟、林小溪及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
芬)作为本次被动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林奇先生名下所持股份比例因被动减持和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合计变动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林奇、林漓、林芮璟、林小溪、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
住所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11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1.12-2022.1.11
股票简称 游族网络 股票代码 002174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914.9392 0.999
A股 0 0.001
合 计 914.9392 1.00000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被
动稀释 0.001%。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0,665.92 11.65 9,750.98 10.65
其中:无限售条
林奇 10,665.92 11.65 9,750.98 10.65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林漓 合计持有股份 3,768.09 4.11 3,768.09 4.11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768.09 4.11 3,768.09 4.11
其中:无限售条
林芮璟 3,768.09 4.11 3,768.09 4.1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768.09 4.11 3,768.09 4.11
其中:无限售条
林小溪 3,768.09 4.11 3,768.09 4.1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1,970.20 23.99 21,055.26 22.99
其中:无限售条
合计 21,970.20 23.99 21,055.26 22.99
件股份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注: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系根据继承过户情况列示。截至本公告日,林奇先生仍有
股、37,680,944 股、37,680,944 股。由于林奇先生股票质押到期未能足额清偿相关债务而构成业务
违约,被动减持 9,149,392 股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原控股股东继承过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将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
划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漓、林芮璟、林小溪、
XU FENFEN(中文名:许芬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