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WU YI CO., LTD.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27 号 1#楼 3 层、4 层、5 层)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2 日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20 亿元(含 8.2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98 号”文注册。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
下的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490 万张(含 490 万张),发行价格为 100 元/
张。
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
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
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
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
担,本期债券不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588,049.53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 10,330.87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
率为 63.82%,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为 75.26%。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
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1,695.91 万元(2018 年、2019 年及
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
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8,467.67 万元、-144,737.49 万元、171,330.47 万元及
主要原因为一方面,用于支付土地储备的款项有所增加;另一方面,新开工国
际工程承包项目增加使得项目初期支付的现金较多;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较长,
支付项目建设成本到房屋销售回笼资金的周期较长,资金回笼滞后于资金支出。
随着发行人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快速推进,项目销售情况良好,公司现金流将进
一步改善。发行人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发行人与公司合作方
经营性资金往来以及期间费用支出。
年末增长 1.77%,合并口径净资产为 58.80 亿元,相比 2020 年末减少 0.23%。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41 亿元,同比增长 146.45%。2021 年 1-9 月,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50 亿元,2020 年同期为 12.63 亿元,主要由于
发行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总体而言,发行人 2021
年 9 月末/1-9 月财务数据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亦不存在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或
对其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事项,对本期债券偿付能力无负面影响。
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
区间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称“《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主承销
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
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
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
倍。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国武夷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该 募 集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刊 登 在 2022 年 1 月 13 日 ( T-2 日 ) 的 深 交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查询。
足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无法进行质押式回购。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中国武夷 指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 指 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0亿元的中国武
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90亿元的中国
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牵头主承销商、簿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记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 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华兴所、审计机构 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簿记建档 指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数量和债券
价格的意愿的程序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
息日)
网下询价日(T-1日) 指 2022年1月14日,为本次发行接受专业机构
投资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指 2022年1月17日,为本次发行接受投资者网
(T日) 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指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配
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0亿元(含4.9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票面金额: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
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配售规则:见本发行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网下配售原则:见本发行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2年1月18日。
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
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1月18日;若发行人
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3年至2024年每年的1月18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3年至
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1月18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则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4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4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
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
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
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
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
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利息在到期
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
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
继续在第3年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
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交
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
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
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
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90亿元(含4.90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拟全部用于偿还即将赎回的公司债券“20中武R1”的本
金及利息。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
账户, 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1)账户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3910000010120100034768
(2)账户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银行账号:35050100240600003133
(3)账户名称: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80201500004792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2 年 1 月 13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2 年 1 月 14 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2022 年 1 月 17 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
(2022 年 1 月 18 日)
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2 年 1 月 19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5.00%-6.0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4 日(T-1 日),参与询价
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T-1 日)15:00-18:00 之间将《中国武夷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延长
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四)询价办法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2)询价可不连续;
(3)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4)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
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
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7)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
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除外。
参与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
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T-1 日)15:00-18:00
间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60834440
咨询电话:010-60836562
申购邮箱:sd01@citics.cm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
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
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 A 股证券
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
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
且符合《管理办法》、《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90 亿元(含 4.90 亿元)。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
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
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 2022 年 1 月 17 日(T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T+1 日)。
(五)申购办法
自行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T-1 日)
前开立证券账户。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专
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参与网下申购的专业机构投资
者应在 2022 年 1 月 14 日(T-1 日)18:00 前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章或业务
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并
电话确认。
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参与网下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无需再次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不参与网下询价、直接参与网下申购的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在网下发行
截止日之前将上述资料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六)配售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
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
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所有投资者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超
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
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
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
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
向将优先得到满足。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T 日)向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发送《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内容包括该专业机构投资者获配金额和
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
与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约与承
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 2022
年 1 月 18 日(T+1 日)15:00 前按时足额将认购款项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账
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2 中武 01 认购资金”字样。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户:7116810187000000121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302100011681
联系人:木雪枫
联系电话:010-60836064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
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
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
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附件三《债券市场
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01店面
法定代表人:林志英
联系人:翁涓、余实
联系电话:0591-88323800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杨芳、邓小强、林鹭翔、王琰君、刘玢玥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联系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王永忠、蔡文忠、林世杰、刘华志、叶小舟、陈少山、张一秀、
陈元春、陈仁杰
联系电话:0591-87383601
传真:0591-85520136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联系人:何焱、张晗、王建峰
联系电话:021-68982502
传真:021-38565900
附件一: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经办人姓名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利率区间:5.00%-6.00%)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年 1 月 14 日 15:00 至 18:00 间传 真或邮 件至 簿记管 理人处 , 申 购传 真 :010-60834440 , 咨询 电 话:
计算。申购有比例限制的,请在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理人同意,本申购要约不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
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发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发行方案或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申购人在此承诺及确认:
撤销。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风险识
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
司债券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息披露渠道,
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
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
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
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未通
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
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
次申购资金( )是( )否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
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
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是 ( )否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付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
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
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专业机构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
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并在《网下利
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
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
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
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
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
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
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
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和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
与债券认购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
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
担参与认购和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