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西源
股票代码:60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3层313室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灭失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矿金通、受托方
公司、上市公司、西
指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139
部资源
四川恒康、委托方 指 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美通 指 北京美通联合贸易有限公司
拱墅区法院 指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下城区法院 指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137,222,03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0.73%,被司法划转
本次权益变动、本 给北京美通,其对应的表决权灭失。其中,五矿金通作为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
指
次表决权灭失 资源55,312,816股份,占总股本的8.36%对应表决权的受托方,其享有的表决权
相应灭失。
本报告书 指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合作协议》
指 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之补充 2021 年 2 月 9 日,四川恒康与五矿金通签署的《四川恒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指
协议》 与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 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
在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MA01BN3MXH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黄海洲
成立日期 2018 年 04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3 层 313 室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财务咨询(不得开
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议咨询、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
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
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
经营范围
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18 年 04 月 24 日至长期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3 层 313 室
联系电话 0755-2337579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五矿金通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3.35%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矿金通的控股股东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五矿金通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任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家/地区居留权
黄海洲 4401061971******** 执行董事 中国 深圳 否
王学飞 5221291979******** 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焦郭瑞 4103031978********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王志学 3408241984******** 副总经理 中国 深圳 否
罗凯珩 1101011992********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否
王娟 1302031982******** 风控合规负责人 中国 深圳 否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
,2020 年 4 月 13 日,五矿金通与阙文彬先
生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五矿金通接受阙文彬所持有的恒康医疗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
)234,824,686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
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
其他权利委托,上述对应股份占恒康医疗总股本的 12.59%,相关权利的生效日期
为 2020 年 4 月 15 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金通不存在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司法划转导致的表决权灭失。2021 年 12 月 31 日,四川
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 137,222,037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0.73%)全部被司法划
转给北京美通,其对应的表决权灭失。其中,五矿金通作为四川恒康持有的西
部资源 55,312,816 股份(占总股本的 8.36%)对应表决权的受托方,其享有的
表决权相应灭失。
此前,2020 年 4 月 23 日,四川恒康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矿金通签署《合作协
议》,将其持有的西部资源 75,987,296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因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 11,040,000 股股份被司法划转,
四川恒康就该事宜与五矿金通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将原《合作协议》
项下的委托股份数对应减少为 71,537,184 股,占公司总数本的 10.81%;并约定,
如因四川恒康所持西部资源股票被司法拍卖或其他方式导致其所持股份数减少
的,则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股份数因该等事项,与另一受托方同比例相应减少。
法划转,五矿金通享有表决权对应股份减少为 55,312,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36%。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自然人王庆、吴剑、郁金晶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恒康、实
际控制人阙文彬先生的债务纠纷,并经王庆申请,下城区法院裁定拍卖四川恒康持
有的西部资源无限售流通股 137,222,037 股。下城区法院分别于 2021 年 2 月、3
月在“阿里拍卖·司法”
(sf.taobao.com)平台上公开拍卖上述股权,根据平台页
面显示的拍卖结果,因无人出价,上述两次拍卖均流拍。
在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各自将对四川恒康享有的债权均转让给北京美通。
纷案由拱墅区法院继续执行)裁定,将上述系列债务纠纷案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北
京美通。
有的西部资源(股票代码 600139)137,222,037 股无质押流通股作价 45,201 万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北京美通抵偿其本次申请所涉案件之对应债务,上述无质押
流通股所有权及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北京美通时起转移;申请执行
人北京美通可持本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四
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 137,222,037 股无质押流通股的查封。
股份,其中 33,866,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原持股总数的 24.68%,占公司总股
本的 5.12%,已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划转过户股权受让人为北京美通。
本次司法划转导致四川恒康不再持有西部资源股份,其对应的表决权相应灭
失。五矿金通作为四川恒康表决权受托方,其所享有的表决权亦相应灭失。
二、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做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将严格按照《证
券法》
、《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五矿金通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拥有表决权对应
的股份 55,312,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五矿金通仍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原拥有的表决权
灭失。
根据四川恒康与五矿金通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
五矿金通作为四川恒康表决权受托方,其所享有的表决权相应灭失。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表决权委托方所持股份被司法划转导致的受托方表决权灭
失。
股本的 20.73%)全部被司法划转给北京美通,其对应的表决权灭失。其中,五矿
金通作为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 55,312,816 股份(占总股本的 8.36%)对应
表决权的受托方,其享有的表决权相应灭失。
三、 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 2 号华侨大厦 769 室
法定代表人:杨曦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天路 6003-4 号荣超中心 B 座
法定代表人:施楚明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楚明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 75 号 1 栋 12 楼 4 号
法定代表人:严钢
住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二环北路云锡花园二期
住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
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
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将被执行人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资源(股
票代码 600139)137,222,037 股无质押流通股作价 45,201 万元,交付申请执行
人北京美通抵偿其本次申请所涉案件之对应债务,上述无质押流通股所有权及其
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北京美通时起转移;申请执行人北京美通可持本
裁定书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四川恒康持有的西部
资源 137,222,037 股无质押流通股的查封。
四、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五矿金通原享有西部资源表决权对应股份为
法划转前,已先后被多个法院冻结及轮候冻结。
第四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二、 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供投资者查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海洲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海洲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绵阳高新区火炬大厦B区
公司
股票简称 ST西源 股票代码 6001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
称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关村资本大厦3层313室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其他 √ 表决权灭失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55,312,816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8.36%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55,312,816股
变动比例:8.3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 否 √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