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2-00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62,380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2,370,060 股。共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1)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2)》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期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
满足。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 27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62,38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6%。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4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
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1)>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名单(2)>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9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19 年
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19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19-091)。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93)。
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
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
予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
激励计划共授予限制性股票 12,807,000 股。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取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
对象资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3 元(含税)。因此需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38 元/股调整为 9.95 元/股。经公司第
四届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因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行为,不再符合激励条
件,拟回购注销 5 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00 股限制
性股票。因 30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公司拟回购
注销 2019 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83,4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 253,400 股限
制性股票,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部分股份已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回购注销
完毕。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符合解除限售条
件的激励对象为 28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03,200
股。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青岛)律
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及
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资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
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9.46 元/股。因 52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2 名激励对象因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行为
不再符合激励条件、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 275,22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部分股份已
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回购注销完毕。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1)》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总股本的 0.26%。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
(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
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
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在公司
内部发布了《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名单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108)
。
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0-115)。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更登记,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完成过户登记。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拟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6.1 元/股。因 64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
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合计回购注销
分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回购注销完毕。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1)》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及《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总股本的 0.1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
(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
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对象激
励人数
励计划
励计划
注: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期指办理限制性股票过户登记
日,授予价格已根据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而引起的变动进
行了相应调整。
的变动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
为不适当人选;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绩考核目标: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净 利 润 为 2,220,426,409 元 , 较
绩考核目标:以 2019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
长 33.13%。公司 2020 年实现的业绩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符合前述相关解除限售期的要求。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制定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山
(1)2 名激励对象因存在严重违反
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公司规定行为,不具备激励条件(其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激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个人当
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
注销);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
解除限售额度。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000 股限制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和 D 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6 名激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 励对象考核不合格,46 名激励对象
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考核合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197,220 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0% 100% 80% 0% 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 (2)剩余 230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 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 2019 年
格为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全额解
除限售条件。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2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4,000 股限制
性股票已由公司回购注销),3 名激
励对象考核不合格,61 名激励对象
考核合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 66,540 股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
回购注销);
(2)3 名激励对象因解禁前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26,000 股;
(3)剩余 485 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
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符合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全额解
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完成授予登记,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于 2022 年 1 月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即将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届满。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及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3,562,380 股,占目前
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具体如下:
本次解除
本次可解除限 限售数量
已获授的限制性
姓名 职务 售的限制性股 占其获授
股票数量(股)
票数量 数量的比
例
杨科峰 董事 250,000 60,000 24.00%
李伟 高级管理人员 250,000 75,000 30.00%
吕晓燕 高级管理人员 250,000 75,000 30.00%
冯宝春 高级管理人员 250,000 75,000 30.00%
孙松涛 高级管理人员 250,000 75,000 30.00%
其他骨干人员 11,557,000 3,202,380 27.71%
合计 12,807,000 3,562,380 27.82%
注: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严重违法公司
规定、个人层面绩效未完成等现象,公司已进行两次回购注销:
(1)2020 年 10 月 22 日完成 253,4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其中: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0,000 股限制性股票;30 名激励对象 2019 年个人层面
绩效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的条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83,400 股限制性股票。
(2)2021 年 11 月 23 日完成 275,22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其中: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49,000 股限制性股票;2 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9,000 股限制性股票;4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为 C(合格)
(包含董事杨科峰)
,6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D(不合格),共
售的条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7,220 股限制性股票。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370,060 股,占目前
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具体如下:
获授限制性股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解除限售数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售的限制性股 量占其获授数量
(股) 票数量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
注: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存在离职、个人层面绩
效未完成等现象,公司进行了一次回购注销:
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3
名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61 名激励对象考核合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66,540 股限制性股票。
(2)3 名激励对象因解禁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6,000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1 月 19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62,380 股;
(三)董事、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
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656,640 -5,932,440 10,724,2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355,469,061 +5,932,440 1,361,401,501
总计 1,372,125,701 0 1,372,125,701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解除限
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解除限售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等
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相关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
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