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询证函》的回复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询证函》,
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公司作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发
展”)的控股股东,经自查确认,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实际控
制人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对廊坊发展股价产生
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回复。
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