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2-00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九
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票的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以下简称“《激励对
象名单》”)等公告。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2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
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预留授予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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