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管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对三和管桩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投资部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基本情况
频培训的形式
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东及董监高减持规范等内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培训对象
积极参与,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
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东及
董监高减持规范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
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运行,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潘链 万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