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巨人
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有关
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通
过协议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该事项符
合公司战略规划。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已回避表决。综上所述,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张永烨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巨人网络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