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在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之前,已将《关于与广东小虎液
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提交我们审查。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中,
公司与广东小虎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虎公司”)发生的关联财务
资助事项、小虎公司向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仓储”)的借
款以及元亨仓储向小虎公司的借款定价合理公允;公司控股子公司元亨仓储与小
虎公司发生的关联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广东小虎液化
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林彬____________________
陈秋雄____________________
廖仲敏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