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 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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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股权激励对象范围及名单的公示》,将本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
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激
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大误解之处。
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等。
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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