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股权激励对象范围及名单的公示》,将本次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 月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
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激
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大误解之处。
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等。
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