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安靠智能输
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智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括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
投资收益等)129,925,353.05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41.4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5,247.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7】00024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3,099.56 万元,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江苏安
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
项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17)00379 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投入金额 投资金额
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
建项目
合计 35,394.42 35,394.42 24,885.45
四、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
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正常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余额(万元) 资金用途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电力电缆连接件
常州分行 和 GIL 扩建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溧阳支行
合计 2,992.54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为人民币 12,992.54 万元,公司的
募集资金储存专户实际余额 2,992.54 万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人民币-10,000.00 万元,
为公司使用 1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本次变更
募集资金转出前,将赎回相关理财产品。
五、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金额
在“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中,公司原计划利用募集资金率先
投向传统优势业务即电缆连接件扩建,再利用剩余募集资金逐渐做大做强 GIL
业务,但随着以特高压为代表的新基建投资加码的政策利好、以苏通 GIL 综合
管廊为典型的标杆性工程带来的 GIL 新应用场景示范效应,以及公司自身通过
长期技术积淀掌握的 GIL 产品技术带来的先发优势愈发明显。经过审慎规划,
公司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
目”进行优化调整,在保持原先业务优势的基础上,利用募集资金投资 GIL 扩
建项目,快速切入 GIL 业务赛道,尽早完善智能化输变电领域布局。
电力电缆连接件扩建部分于 2019 年开始实施,由于 2020 年新冠疫情影响,
公司在 2020 年上半年对电力电缆连接件项目既定的土建、厂房新建、设备购置
等建设事项无法按期执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投资进度。鉴于目前电力电缆
连接件需求增速相对稳定,公司通过设备升级、工艺改进等技术改造,电力电缆
连接件现有产能水平基本满足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市场需求,公司拟不再进行该项
目中电力电缆连接件的产能建设。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原“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29,394.42 万元,本次调整后该项目投入 18,885.45
万元,调整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资金用途 原项目拟投入资金 调整后项目投入资金
合计 29,394.42 18,885.45
(二)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并合理配置资源,
不断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通过多次市场调研、询价、比价及商务谈判
等多种措施,合理控制费用,有效降低了成本。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
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
序 拟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含理财收益
号 金投入金额 计投入总额
及利息收入)
电力电缆连接件和 GIL
扩建项目
合计 35,394.42 24,885.45 70.31% 12,992.54
注:募集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结息余额为准。
六、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
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调整,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缓解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七、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
慎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要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
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
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
的审慎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
资金投资风险、缓解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需求。本次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投
资者权益的情形。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启航 陈轶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