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理办法》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授予日的规
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11 日为授予日,按每股 12.80 元的授予价
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72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限制性股票 916.15 万股。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