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2-02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选举,一致同意董事楼水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楼水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周忠国先生、张晓川先生已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
关职务,同意提名万谦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时,提名万谦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就任非独立董事起至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其他董事的相关补选工作。
同意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关联董事楼水勇先生、李振先生回避该议案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
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详见同日《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已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风险评估报告
及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详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2022 年 1 月 12 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事项详见同日
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二日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计师。现任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东信北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杭州东方通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东方通信城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信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信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东信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上海无线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
市西湖区人大代表。曾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副总
经理等职务。
截至目前,楼水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第二大股东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
业有限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
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
资格。经查询核实,楼水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任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副所
长、常务副所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
司信息科学研究院院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万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公司控股股东普天东方通信集团有限
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董事的任职资格。
经查询核实,万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