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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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2-00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及 2022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由于公司 2019、2020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 5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
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1,472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
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南七道 20 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 A1403
  联系人:陈献伟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电话:0755-22676016
  邮箱:ir@sinovatio.com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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