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盛虹”或“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对东方盛虹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方盛虹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永伟 联系电话:021-389665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姜海洋 联系电话:021-389665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永伟、姜海洋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实地察看公司的主要经营场所;查阅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记录、信息披露文
件等相关文件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务
√
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用)
√
部门(如适用)
现场检查报告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价报告(如适用)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并核对相关基础材料、投资者关系活动
记录表、重大信息传递记录等文件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查阅与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相关的审批文件以及支持性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形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报告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管理台账等资
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公司披露信息;与相关人员
进行访谈。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的承诺、公告等文件资料,查阅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等相关公告、资金往来凭证、重大合同等文件资料,
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
险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本保荐机构现场检查,在本次现场检查所涵盖的期间,未发现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