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 永鼎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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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6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光电子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本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 2,6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光电子的担保,其他股东
武汉同芯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股东李鑫按持股比例提供相
应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收到函件,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
行武汉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武汉光电子向光大银行武
汉分行申请 50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见公司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永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999 号海外人才大楼 A 座 18 楼 195

    法定代表人: 李鑫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30 日
   经营范围: 芯片、光纤、光缆、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生
产;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武汉光电子资产总额为 5,280.25 万元,负债总额为
净利润为 154.85 万元(经审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永鼎光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70%,武汉同芯鼎
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公司与股东武汉同芯鼎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
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授信人用于表
明任何被担保债务或本合同项下任何应付款项的证明,除非有明显错误,应是双方债
权债务关系的最终证据,对保证人具有约束力。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
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
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 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
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 2021 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属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是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营的流
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切关注担保风险,加强对外担保管理,从总体上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控制
和化解现存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大会审议批准。该担保预计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担保事项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
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456,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控股子公司>总额为 309,258.9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210,945.6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77.8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09,388.90 万元,实际担
保余额为 113,075.6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1.70%。。
以上均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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