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得
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886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620,4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33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 1,672,199,988.21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375.24 元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为 1,642,685,612.97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达公司账户,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 1000005 号”《验资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
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87,220.60 167,220.00
注: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的金额中不包括铺底流动资金及其他费用等非资本性
支出。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
(二)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
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拟购买的产品具体条件如下:
够提供保本承诺;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
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
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可随时取用。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
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四、风险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
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组织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
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
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募集资
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得润电子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有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
财产品,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
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一定收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得润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
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迪 李 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