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可蓝多: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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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妙
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
现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
常、合理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
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各方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有关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1 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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