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收购上海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卧龙
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上海卧龙矿业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截至基准日进行评估而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依据,本次交易遵循
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杜兴强 陈林林 王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