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发出,
并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一)在光明区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亲自出席董事 7 人。公司董事长
郝立华先生、副董事长陈俊海先生现场出席,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由董事长郝立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关联方在建项目部分已建设施生产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郝立华先生、代伊博女士、陈利坚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使用关联方在建项目部分已建设施生产经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