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2-002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
露的公告
公司股东彭小青、陈东松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名臣健康”)
于近日收到公司公司董事、高管彭小青、陈东松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本公司股份 122.7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1 %)的董事、高管
彭小青计划在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持有本公司股份 98.9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1 %)的董事、高管
陈东松计划在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以上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5.3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5%)。
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进行;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全称 持有股份数量(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 221.7 1.8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序号 股东全称 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 55.3 0.45%
注:若在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 1%。彭小青、陈东松本次拟减持数量未超过其未来 6
个月内在担任董事、高管期间本人持有的名臣健康可转让股份总数的 25%。
起 3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彭小青、陈东松承诺:(1)自名臣健康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也不由名臣健
康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所持股票,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名臣健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名臣
健康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2018 年 6 月 18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名臣健康
的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
整。(3)本人在担任名臣健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名臣健康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名臣健康股份总数的 25%。(4)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本人如在名臣健康股票上市交
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名臣健康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
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名臣
健康股份。(5)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就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彭小青、陈东松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形,上述股东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发行的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解除限售。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