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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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监事何巧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何
巧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88,9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78%。何巧玲女士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8%。
   近日,公司收到监事何巧玲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何巧玲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2,088,9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为0.07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持获得的股份。
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何巧玲女士作为公司监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截至本公告日,何巧玲女士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制权发生变更。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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