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冠豪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中央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分别于2021年11月20日、2021
年12月6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管理系统公示激励对象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公示
时间分别为2021年11月20日至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6日至2021年12月16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除收到部分员工希望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诉求外,未收
到其他意见。公司监事会已根据《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规定就相关问题进
行解释说明。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披露了《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因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及其他个人原因,激励人数由324人调整为305人,其他激励对象未发生
变更。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工作指引》
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任何一种情形。
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监
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其他任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人员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对激励对象的要求,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