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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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
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的个人履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被
聘任的总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司聘任总经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金
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清旺、严思恩、张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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