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公
司二楼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银建主持,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公司拟对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进行调整,删除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的条款,调整后本次发行的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
行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
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
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