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力星股份 公告编号: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
公司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施祥贵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
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
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对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进行调整,删除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的条款,调整后本次发行的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调整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
行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
要求,有利于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实施。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30 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