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 议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
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案》。
同意公司与水发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宁波梅山保税
港区信达润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达润泽”)、信达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本”)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该有限合伙企业全
体合伙人计划认缴出资额总计 80,2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燃气集团作为普通合
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信达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信达润泽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6,000 万元,水发燃气作为有限合伙
人认缴出资 24,000 万元。本次成立合伙企业唯一目的是用于参与胜利油田胜利
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 19 家公司破产重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关联董事尚智勇、赵光敏、朱
先磊、黄惠妮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签
署页)
与会董事签名:
尚智勇 赵光敏
朱先磊 夏同水
黄惠妮 吴长春
王江洪 王华
田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