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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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2-001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4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
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方式召开。
董事 5 人,董事 F MARSHALL MILES、竺素娥、孙笑侠、盛况以通讯表决方式
参加会议。
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参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的
公司董事林镜女士的配偶在首次授予日 2021 年 6 月 25 日前 6 个月内存在卖出
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暂缓授予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林镜女士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40 万股,在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
会议审议林镜女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截至 2022 年 1 月 6 日,林镜女士的限购期已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
定以 2022 年 1 月 6 日为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林镜女士授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40 万股,授予价格为 5.567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
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董事林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回避票 1 票,议案通
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以 2022 年 1 月 6 日为授予日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
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4 万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人
民币 29,658.3279 万股增加至 29,666.7279 万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9,658.3279
万元增加至 29,666.7279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因注册
资本增加及修订《公司章程》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授权董事会指定专
人根据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正案九》。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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