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
的意见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
天信息”)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
《南天信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如下核查意见: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相符。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经成就。
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7日,
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7.7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300名激励对象授予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王伟锋 聂新来
唐 绯 陈 烈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