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新材”或“公司”) 2020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关于广
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618 号)核准,美联新材向社会公开
发行 2,067,4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6,740,000 元,扣除含税承销及保荐费 3,500,000
元及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 1,736,484.91 元,加上主承销商发行费用进项税额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7 月 7 日对美联新材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20)0049 号”
《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公司的“年产 2 万吨高浓度
彩色母粒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计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累计投入 投资进 划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分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金额 度 定可使用
变更) 总额
状态日期
年产 2 万吨高 2023 年 7
浓度彩色母粒 否 14,119.31 14,119.31 2,931.85 20.76%
月1日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50.85 6,050.85 6,050.85 100% ——
合计 —— 20,170.16 20,170.16 8,982.70 44.53% ——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
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剩余募集资金
调整后 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 (含理财收益、
投资总额 金额 投入进度
额 活期利息)
年产 2 万吨高
浓度彩色母粒 14,119.31 14,119.31 2,931.85 20.76% 11,450.63
建设项目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
资金余额为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2,931.85 万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 11,450.63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占该项目投
资规划资金 17,913.00 万元的 63.92%,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的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
四、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经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司濠江厂区内新建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
色母粒智能制造车间及配色数据中心,并在东莞、揭阳、苏州、临沂、天津、中
山、重庆、成都、桐城和宁波布局十处营销服务中心。该项目于 2020 年 7 月正
式启动建设。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部分建设地点由
桐城、中山和宁波变更为合肥、顺德和台州。在东莞、揭阳、苏州、临沂、天津、
顺德、重庆、成都、合肥和台州十处布局营销服务中心。
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濠江厂区高浓度彩色母粒智能制造车间建设并实现年
产能 11,600 吨的生产线的建设工作、配色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以及揭阳、临沂、
顺德、重庆、合肥和台州六处营销服务中心的建设工作。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无法第一时间满足彩色母粒市场需求,且
为突破地域局限、解决服务半径问题、降低产品运输成本、及时反馈客户需求和
处理客户售后服务,公司已于今年利用自有资金分别在顺德分公司建成 5,600 吨
产能的高浓度彩色母粒智能制造车间、在全资子公司天津美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和
广东美联新材(苏州)有限公司各建成 3,300 吨产能的高浓度彩色母粒智能制造
车间,前述(分)子公司已建成的高浓度彩色母粒产能合计为 12,200 吨。
综上,自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立项以来,
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建设的高浓度彩色母粒产能已达 23,800 吨,已能
满足公司近几年彩色母粒的发展规划,因此,公司拟终止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
母粒建设项目剩余计划产能的建设。
鉴于公司子公司美胜新材料(东莞)有限公司、成都菲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天津美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广东美联新材(苏州)有限公司已具备区域营销服务
中心功能,公司视同已完成东莞、成都、天津和苏州区域营销服务中心的布局,
因此,公司拟不再重复投资建设东莞、成都、天津和苏州区域营销服务中心。
五、募集资金结余情况说明
与实际投入金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计划投入金额 实际投入金额 结余金额
建筑工程费用 4,707.00 1,869.60 2,837.4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用
软件购置及安装费
用
合计 14,473.00 2,931.85 11,541.15
公司现已完成濠江厂区年产能 11,600 吨高浓度彩色母粒智能制造车间的生
产线建设工作,生产线的产能为原设计的方案的 58%,故募投项目投入总额较原
计划也相应减少。此外,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通过严格控制采购成本以
及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采用国产设备替代原计划进口设备等途径,大幅减少濠江
厂区募投项目建设成本。
序号 项目地点 实际总投资(万元) 产能(吨)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顺
德分公司
合计 6,177.43 29,700
综上所述,公司已通过多途径投入完成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本次募集
资金结余金额在合理区间内。
六 、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计划终止,为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
有关规定,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终止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11,450.63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并扣
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公司董事会将委托相关人员办理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
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终止“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而
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八、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
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1,450.63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
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年产 2 万
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不会对公
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
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拟终止“年产 2 万吨高浓度彩色母粒建设项目”,有利于降低公司募集
资金的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公司拟
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满足公
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
美联新材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
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粹萃
张 峰
沈 闯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