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015 债券简称:久其转债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久其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赵福君、施瑞丰、邱安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1﹞237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 警示函主要内容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赵福君、施瑞丰、邱安超:
经查,你公司原子公司上海移通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移通)时任
高 管 通 过虚 增 上海 移 通业 绩 进行 合 同诈 骗 ,导 致 上 海移 通 在业 绩 评估 期 间
(2014年至2016年10月)和业绩对赌期间(2016年至2018年)存在虚增利润的
情形。上述事项导致你公司《关于现金收购上海移通网络有限公司、上海恒瑞
网络信息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财
务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等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同时反映
你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存在缺陷。
久其软件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等规定。
久其软件董事长赵福君、时任总经理施瑞丰、时任财务总监邱安超未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
责义务,对久其软件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
定,我局现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
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加强对子公
司的管控,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
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 相关说明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警示函提及的问题,会以此为鉴、吸取
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
建设、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坚
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