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0484 证券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华腾”或“公司”)董
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收到公司董事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关于拟减持深圳
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拟减持股
占公司 拟减持股份
序 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占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总股本 数量(股<
号 份数量(股) 公司总股
比例 不超过>)
本的比例
合计 ---- 16,440,372 7.94% 2,000,000 0.97%
注: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送转的股份。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
调整)。
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2%。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无论
是否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相关承诺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
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其所持流通股自未
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每年转让的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
价格调整)。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公司股票时,
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其将出
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其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
其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其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姜仲文先生、傅颖女士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调整。
蓝海华腾 2022 年公告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告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