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重要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19 亿元,在此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北京首旅酒店(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
险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
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
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
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等)。
三、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四、决策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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