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5 证券简称:鹏翎股份 公告编码:2022-002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2022 年 1 月 5 日
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当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办公楼 2 楼多功能厅。
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
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人,代表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为 229,505,231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214,855,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0.213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的 2.0601%
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603,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4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
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160,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7%;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258,3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221%;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263,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45%;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61,2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1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方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贵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大会决议;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