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预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经认真审阅查证相
关资料后,对公司预测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设计)、接受劳务、租赁物业等行为,关
联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独立董事:
马元驹 狄瑞鹏 钟扬飞 童成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