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ST 中孚 公告编号:临 2022-00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临 2021-021 号公告。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兴华出具的《关于变更 2021 年度审计签字会计师的函》,
北京兴华原指派卜晓丽女士、马云伟先生为公司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因北京兴华
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吴亦忻先生接替卜晓丽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
吴亦忻先生、马云伟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情况
吴亦忻先生,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吴亦忻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涉及相关工作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