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
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30 日对公司进行了 2021 年度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
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陈昕、卫进扬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卫进扬、汪洋、扈益嘉、罗圣阳
(五)现场检查手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审阅了重庆银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内
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重庆银行 2021 年以来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部分高管和员工进行
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重庆银行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能够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职,公司
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
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
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审阅了重庆银行 2021 年度对外公开披露文件、并对文件资料等进行
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材料、关联交
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
根据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文件等的检查,并通过与指
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
重庆银行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
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看了公司主要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重点
对关联方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重庆银行资产完整,人员、
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重庆银行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依赖持
股 5%以上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取得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使用清单、资金划转凭证、银行对账
单,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的对外披露文件。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重庆银行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重庆银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审议文件、相关合同,重点核
查了重大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及内部程序,并对公司相关人员等进行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
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对相关人员的访谈,重庆银行已对关联交易的决
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
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
交易事项。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重庆银行对外披露的公开定期报告和全部担保文件,并对相
关部门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重庆银
行 2021 年以来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
核查情况:
项目组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工商登记资料,访谈了公司董秘,了解了公
司截至目前的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现场检查之日,公司不存在新增重大对外投
资。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项目组向重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业务人员了解了 2021 年以来的经营
情况,查阅了公司公告等有关经营情况的内容,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
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基于行业公开材料分析了公司所在行业发展情况。
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重庆银行上市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化,主要经营场所运转正常;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核查情况:
无
核查意见: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建议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持续保持对上海证券交
易所最新相关法规、规定的学习,以促使公司运作更加规范。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
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重庆银行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重庆银行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安排
保荐机构与重庆银行的相关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的现场检查工作提
供便利。其他相关中介机构配合情况良好。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重庆银行 2021 年以来到本次现场检查截止
日,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重要方
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昕 卫进扬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