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9 证券简称:星网宇达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邮件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由张友良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公司认为自身符合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
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
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
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
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数量不 超过 本次发行 前上市 公司 总股本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7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
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合计 85,500.00 75,000.00
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
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的公
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
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
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
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
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制定了《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规定: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
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
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
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
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自 2016 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以来,最近五个会计年
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无
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北京星
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具
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定包括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与
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若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授权董
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
宜,并拟定本次发行后填补公司即期回报的措施;
件、合同和协议,并履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
备案手续等;
递交、呈报、执行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申请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
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
见;
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
围内,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
整,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调整
后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议,并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申报事宜;
事宜,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可对具体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
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按照募集资金项目的轻重缓急具体安排
和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
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星网宇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