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 关于更换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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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ST 光一     公告编码 2022-004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以下
简称“久安事务所”)。
                              (以下简称
“众华事务所”)。
目排期等实际情况,众华事务所提出不继续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董事会同意变更久安事务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开展了相关工作
并做好后续配合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未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表示异议。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久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月成立的深圳福田审计师事务所。1997 年 12 月 17 日经深圳市财政局批准,改
制后更名为深圳广朋会计师事务所。2007 年 12 月经深圳市财政局和深圳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的批准更名为深圳广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8 月
更名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办理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企业登记代理业务;
财务专业培训。
厦 C902。
事务所执业资格(执业证书编号:44030052),2021 年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
计师事务所备案。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财政部相关规定为审计业务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可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大为,2011 年从事审计工作,2016 年
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久安事务所。其先后担任过文科
园林(002775)2017—2020 年度审计、亚联发展(002316)2020 年度审计、陕
西金叶(000812)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文科园林(002775)2019 年资产重组、
信濠光电(301051)2019 年 IPO 报告复核审计、文科转债(128127)发行、香
梨股份(600506)2021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文昌,2002 年从事审计工作。2004 年首次成为执业
注册会计师,2020 年再次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久安
事务所。其先后参加过华讯方舟(000687)2020 年度审计、上海中毅达(600610)
过香梨股份(600506)2021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韩文秀,具有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08 年
开始一直在事务所专职执业,2020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久安事务所。拥有逾 13 年
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未
有兼职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久安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
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实际参加项目的各级别工作人
员配置等因素综合确定审计收费标准。2021 年度收取的审计费用与原会计师事
务所费用相同,如遇审计范围调整或审计工作量明显变动,审计费用双方另行协
商后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众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从 2012 年度至今已提供 9 年审计服务年限,截至公司
度审计报告为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众华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和辛
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基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量及项目排期等实际情况,众华事务
所提出不继续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收到上述通知,已第一时间
向众华事务所进行回函,希望双方可以进行友好协商,继续精诚合作,同时公司
也将全力配合众华事务所的审计工作,但最终未取得众华事务所的同意。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众华事务所及久安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双方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
求,开展了相关工作并做好后续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久安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久安事务所具
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
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久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
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久安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
备案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久安事务所为公司
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久安
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审议,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久安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
备案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聘任
久安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更换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四、备查文件
见和独立意见;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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