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届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绍兴上虞地区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因遏制新型
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需要,限制人员流动和集中,公司决定择期召开股东
大会。
随着绍兴上虞地区疫情有效控制,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开始全面有
序复工复产,为确保股东大会现场顺利召开,公司决定将原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顺延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并更名为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除届次调整外,议案内容保持不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阳光照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经对于股东大会审议议
案进行了决议,本次调整在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仅因
为自然年度的过渡而调整临时股东大会届次,公司无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事项。根据《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第十五条,公司应于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 15 日根据原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发出通知并公告,并对届次调整事宜作出说明。若公司按上述要求发出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的,本所律师认为,该届次调整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
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