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质押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事项
的独立意见
作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依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客观独
立的立场,我们对关于质押子公司股权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有
利于提高资金周转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
能力。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质押子公司
股权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金巍 黄勤 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