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苏州易德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德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对易德龙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易德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6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行登记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 27,459,433.9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
人民币 399,740,566.0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414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已累
计投入资金总额 39,299.93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投入进度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总额 (%)
高端电子制造扩产项目 20,859.56 22,466.65 107.70% 2021/12/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692.20 4,118.86 61.55% 2021/12/31
PCBA 生产车间智能化建
设的技术改造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7,500.00 7,500.00 100.00% 不适用
合计 39,974.06 39,299.93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具体情况及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为保证募投项
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公司拟对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
行延期,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1/12/31 2022/12/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工程
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公司二期厂房整体生产与物流的规划,由公司和外
部专业设计公司一起合作进行,由外部专业设计公司聘请德国弗劳恩霍夫研究
院的专家主导,按照德国工业 4.0 的标准打造智能化物流系统,为提升内部物
流效率,进一步降低制造成本,公司对二期厂房的整体设计进行了变更,预计
厂房将延期至 2022 年上半年正式投入使用。当前公司原研发工作依然稳步进
行,在现有厂房临时规划区域内投入使用购置的研发及测试设备,待研发中心
建设完成后,公司将依据研发快速推进研发及测试设备的评估及购置,以保障
公司研发目标的实现。因此,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
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变更,未涉及募
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方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
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已经审议并批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符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易德龙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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