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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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立达
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达信”、“上市公司”、“公司”)的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 2021 年度的规范运行、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
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王建峰、邓晓艳
 (三)现场检查时间
 (四)现场检查人员
  邓晓艳
 (五)现场检查方案及内容
  为履行好持续督导职责,国金证券根据立达信具体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现场
检查计划,确定本次现场检查需要关注的事项范围,以及本次现场检查的工作进
度、时间安排和具体事项的检查方案。现场检查人员通过阅读公司的相关制度文
件、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等形式,重点关注了立达信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
等方面。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之日,立达信公司章
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
责,公司治理机制较好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
和控制措施得到较为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
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
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之日,立达信已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
查报告出具之日,立达信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
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立达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
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经核查募集资金专户对
账单、明细台账及使用凭证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现场检查报告出具之
日,立达信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
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
其他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了公司的相关协议,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立达信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
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并能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经营状况
  根据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部分业务人员访谈,了解近期行业
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并经查阅 2021 年 1 至 11 月财务报表,保荐
机构认为:公司经营模式、经营环境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立达信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四、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五、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立达信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及机构认为:
在持续督导期内,立达信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现场检查之日,立达信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保荐机构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
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建峰            邓晓艳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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