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1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1 月 6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
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
议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核查,认为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
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刘清勇先生、姜清海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董事会同意对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1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刘清勇先生、姜清海先生系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05)、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出具的独
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章
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